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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程序

2010-09-05 13:31:55 来源:


工伤赔偿程序

工伤赔偿程序
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我国从业人员愈来愈多,同时在工作当中发生的事故也随之增加。在发生事故后,很多事故受害者或家属不知道如何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受害着得不到赔偿,影响到劳资关系。甚至出现暴力冲突事件。笔者曾代理多起工伤案件,对其中的程序颇为熟悉,现将自身的办案经验和体会分享给大家,希望能对受伤职工有所帮助。一、 什么是工伤。
既然要提出工伤,就要明白什么情况下才能算作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上述情况,中国法律规定了以上属于工伤的情形。简而言之,只要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合接受工作任务时受到的伤害,必然是工伤事故。同时,法律还明确了其他属于工伤的情形,在此就不再赘述。
二、 提成工伤申请的时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根据上述规定,属于工伤的情况,单位应主动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申请,但实际情况中单位主动申报的很少,所以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应在事故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而且,单位往往以各种理由来拖延,直到超过一年,单位又会说工伤提出超过一年,不能认定工伤,使工伤职工和家属陷入被动。因此,提出工伤的时间期限和重要,一定要把握好。
三、 工伤申请提交的材料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实践中,很多工伤职工在提交时材料提供不完整,也没有要求补证,这样最后提交完整的材料时,却超过了一年期限,这也是需要注意的细节。而且,各个工伤受理单位要求的材料不一样,自己在难以处理时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自己处理,这样既能避免来回奔波,也能使提升办事效率。
四、 关于工伤赔偿数额的问题
1、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 1级至4级工伤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执行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5级至10级工伤赔偿标准:
5级至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主要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三大项:
a、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b、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赔偿标准,以及其他待遇规定,由于各省市规定不尽相同,所以笔者归纳总结了一下,发表了一篇文章:《全国各省市1级至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速查表》,以方便朋友们查阅,如有需要大家可以在百度或者谷歌上搜索本文。
C、关于5级至6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劳动者本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如果劳动者暂时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那么,劳动者可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4、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工伤医疗费、就医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在此需要重点提醒劳动者的是,要想得到营养费和护理费,一定需要就诊医院出具证明,如医院出具需要加强营养和护理等证明,而这一点劳动者往往容易忽略,导致以后仲裁难以获得赔偿。
5、在提起工伤劳动争议仲裁时,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也没有和工伤职工签订过劳动合同书、没有休年假,那么,还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和年假工资,可以在仲裁时一并提起。
五、必要时录音调查取证
在工伤赔偿官司中,最难得就是开头,工伤认定程序。在有的情况下,
劳动者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和在没有其它证人证明工伤发生的情
况下,怎么办?那就采取录音的方式调查取证,录音最好用带摄像头的录音
笔或者录音表之类的,方便隐藏取证。录谁的音?当然是最好和公司老板的
谈话录音,录音的内容包括工作时间、工资、受伤情况、单位对于工伤的处
理态度等。
请劳动者务必注意:劳动者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和在没有其它
证人证明工伤发生的情况下,是认定不了工伤的,更谈不上赔偿。因为打官
司重视的是法律事实,而不完全是根据客观事实,法律事实是需要证据来支持的。所以,必要时一定要录音,掌握证据
六、签订私了协议,再通过打官司推翻私了协议
在有的情况下,劳动者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和在没有其它证人证明工伤发生的情况下,没有通过录音取证或者通过录音取证达不到目的,那么就只能用签订私了协议后通过打官司推翻它。私了协议,通常是老板们的惯用伎俩,劳动者由于各种原因,不得不接受有失公平和离谱的私了协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工伤赔偿案件中私了协议赔偿额低于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补足差额的,应当补足差额。签订私了协议的最大好处就是,申请认定工伤很容易实现认定,省去了取证的麻烦。
备注:王红志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擅长劳动争议、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案件。咨询电话13641088311

工伤赔偿程序

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我国从业人员愈来愈多,同时在工作当中发生的事故也随之增加。在发生事故后,很多事故受害者或家属不知道如何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受害着得不到赔偿,影响到劳资关系。甚至出现暴力冲突事件。笔者曾代理多起工伤案件,对其中的程序颇为熟悉,现将自身的办案经验和体会分享给大家,希望能对受伤职工有所帮助。
五、 什么是工伤。
既然要提出工伤,就要明白什么情况下才能算作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上述情况,中国法律规定了以上属于工伤的情形。简而言之,只要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合接受工作任务时受到的伤害,必然是工伤事故。同时,法律还明确了其他属于工伤的情形,在此就不再赘述。
六、 提成工伤申请的时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根据上述规定,属于工伤的情况,单位应主动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申请,但实际情况中单位主动申报的很少,所以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应在事故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而且,单位往往以各种理由来拖延,直到超过一年,单位又会说工伤提出超过一年,不能认定工伤,使工伤职工和家属陷入被动。因此,提出工伤的时间期限和重要,一定要把握好。
七、 什么是工伤。
既然要提出工伤,就要明白什么情况下才能算作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上述情况,中国法律规定了以上属于工伤的情形。简而言之,只要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合接受工作任务时受到的伤害,必然是工伤事故。同时,法律还明确了其他属于工伤的情形,在此就不再赘述。
八、 提成工伤申请的时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根据上述规定,属于工伤的情况,单位应主动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申请,但实际情况中单位主动申报的很少,所以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应在事故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而且,单位往往以各种理由来拖延,直到超过一年,单位又会说工伤提出超过一年,不能认定工伤,使工伤职工和家属陷入被动。因此,提出工伤的时间期限和重要,一定要把握好。
九、 工伤申请提交的材料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实践中,很多工伤职工在提交时材料提供不完整,也没有要求补证,这样最后提交完整的材料时,却超过了一年期限,这也是需要注意的细节。而且,各个工伤受理单位要求的材料不一样,自己在难以处理时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自己处理,这样既能避免来回奔波,也能使提升办事效率。
十、 关于工伤赔偿数额的问题
1、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法律规定,大家可以登陆我的网站查找:北京陈剑峰律师网:http://chenjianfenglvs.fabao365.com。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 1级至4级工伤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执行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5级至10级工伤赔偿标准:
5级至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主要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三大项:
a、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b、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赔偿标准,以及其他待遇规定,由于各省市规定不尽相同,所以笔者归纳总结了一下,发表了一篇文章:《全国各省市1级至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速查表》,以方便朋友们查阅,如有需要大家可以在百度或者谷歌上搜索本文。
C、关于5级至6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劳动者本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如果劳动者暂时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那么,劳动者可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4、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工伤医疗费、就医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在此需要重点提醒劳动者的是,要想得到营养费和护理费,一定需要就诊医院出具证明,如医院出具需要加强营养和护理等证明,而这一点劳动者往往容易忽略,导致以后仲裁难以获得赔偿。
5、在提起工伤劳动争议仲裁时,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也没有和工伤职工签订过劳动合同书、没有休年假,那么,还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和年假工资,可以在仲裁时一并提起。
五、必要时录音调查取证
在工伤赔偿官司中,最难得就是开头,工伤认定程序。在有的情况下,
劳动者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和在没有其它证人证明工伤发生的情
况下,怎么办?那就采取录音的方式调查取证,录音最好用带摄像头的录音
笔或者录音表之类的,方便隐藏取证。录谁的音?当然是最好和公司老板的
谈话录音,录音的内容包括工作时间、工资、受伤情况、单位对于工伤的处
理态度等。
请劳动者务必注意:劳动者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和在没有其它
证人证明工伤发生的情况下,是认定不了工伤的,更谈不上赔偿。因为打官
司重视的是法律事实,而不完全是根据客观事实,法律事实是需要证据来支持的。所以,必要时一定要录音,掌握证据
六、签订私了协议,再通过打官司推翻私了协议
在有的情况下,劳动者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和在没有其它证人证明工伤发生的情况下,没有通过录音取证或者通过录音取证达不到目的,那么就只能用签订私了协议后通过打官司推翻它。私了协议,通常是老板们的惯用伎俩,劳动者由于各种原因,不得不接受有失公平和离谱的私了协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工伤赔偿案件中私了协议赔偿额低于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补足差额的,应当补足差额。签订私了协议的最大好处就是,申请认定工伤很容易实现认定,省去了取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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